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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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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金兰殊和宋风时起床。他们的卧室在二楼,顺着楼梯到达一楼,就已经闻到了餐厅里传来的香味。金兰殊和宋风时都觉得不可置信,走进餐厅,才发现郑秋淑已经做好了早饭了。

“起来了?”郑秋淑说,“吃个早餐吧。”

早餐是清粥小菜,都是热的。但郑秋淑和金兰殊母子之间的态度就是不冷不热的。金兰殊一边吃一边说:“失业就是不一样,有闲功夫了。”

郑秋淑冷冷地说:“我不是失业,我是退休!”

金兰殊却说:“真是的。”

郑秋淑摸了摸窗台,摸到了一手指的灰尘,便说:“我们家怎么都没人打扫?”

“有啊。”宋风时回答,“有帮佣阿姨的,隔日来的。”

“帮佣哪里放心呀?”郑秋淑啧了一声,“你们这些年轻人。而且隔日来,你们不是上班了?”

“帮佣有钥匙的。”

郑秋淑摇头说:“那更不行!谁知道帮佣手脚干不干净?”

金兰殊冷笑,说:“那我和小宋都要上班的,怎么打扫?你打扫?”

“我扫就我扫啊!”郑秋淑说,“当抵房租好了。我也不想欠着你的,省得好像赖在这儿还要看你颜色。”

宋风时发现郑秋淑也有一种“将好话说成歹话”的本领:为什么不说关心儿子想照顾他呢?这样不是好听很多么?

这样的歹话,金兰殊听了自然是感动不起来的,也冷笑,说:“这就抵房租?阿姨一个月才多少钱?这种洋房一个月月租少说都十几二十万好吗!”

郑秋淑的脸也黑了,台阶下不去,将眼光移到宋风时身上,只说:“你交租了吗?”

宋风时愣愣的,太尴尬。

金兰殊也笑了:“他那能一样?”

郑秋淑悻悻然不语。

金兰殊拍了拍宋风时的肩膀,只说:“好了。上班吧。”

宋风时点点头,对郑秋淑说:“那么,我们先上班了。”

郑秋淑却又说:“诶,你在我儿子公司当总监呢?”

“是的。”

“听说你之前只是做导购的呀。”郑秋淑说,“学历什么的……”

宋风时说:“学历么,我和你儿子是同一个学校毕业的。”

郑秋淑噎住了。

金兰殊懒得和老妈纠缠,直接拉着宋风时走了。

“我就说,不该让她进来住。”金兰殊笑笑,对着宋风时说,“你看,吃亏的是你吧?”

宋风时微笑:“我哪儿吃亏了?”

金兰殊却道:“她呀,事儿多。你要是受不了就告诉我,我出面叫她去别处住。”

“我看你妈一早起来给咱们做饭,又自告奋勇打扫家务,像是真的想要来照顾你的样子。”宋风时说道,“你也别那么抗拒。”

“你以为?她从前在家里都不做饭的!每次下厨都是因为前天把我惹急了当补偿的!”金兰殊没好气地说,“她肯定没那么好的。你就看着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然传出去你也不好看。现在多少双眼睛盯着你呢?”宋风时说道。他也知道跟金兰殊讲什么“孝道”是没用的,金兰殊也不会听。因此,宋风时又用很高傲的口气说:“你要是高兴,就孝敬孝敬她,不欢喜了,就不理她。为什么要放心上呢?”

这样高傲的口吻很符合金兰殊的风格,因此金兰殊便点点头。

宋风时却忽然有了一种感觉:金兰殊好像好容易控制……

“好了,”金兰殊又说,“我们去看看程锦那边做得怎么样吧?”

程锦那边倒是一个头两个大了。

原来,吴郡那边的工厂做不出程锦想要的品月色。

金兰殊看着堆在案头的一堆深深浅浅的蓝色绸缎,皱眉问道:“这些都不对?”

“都不对。”程锦语气中夹杂着几丝烦躁,“全部都不对!”

“怎么可能?”金兰殊说,“看起来也差不多。”

程锦却认真地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啊!”

宋风时皱着眉,指着一匹绸缎,说:“这个不是么?”

程锦摇了头:“这是月白色!”

“那……那这个?”宋风时又拿起了另一块布料。

“这是水蓝。”

宋风时一直以为自己是基佬审美,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是钢铁直男,因为这些颜色在他看来都是“浅蓝色”而已。

程锦拿起了色卡,说:“你们用色卡对一对就明白了!”

“就算吴郡的印染技术比不上科莫的,也不至于一个素缎都印不对吧?”宋风时提出了质疑,“而且我看他们几家厂对我们的供货都很上心,还在实验室对比过色样的。”

“是的,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实验室对比没有考虑不同的光源下的色差。”程锦说,“这个很重要。尤其是到时候会在不同的光照下被拍摄。”

“这不可能,欧文有按照你要求去指定了对色光源的。实验室的灯管不是标准统一的么?”宋风时疑惑地问道。

为此,程锦还亲自飞去了吴郡,发现答案是否定的。他发现居然国产的灯管连灯光都有色差,那更别说染出来的料子了。同时,程锦的判色非常严格,有些师傅都没看出来区别,却被程锦一言否决。厂家那边都不太愿意伺候这个年轻人了。

眼看着日期越来越迫近,但料子都没弄好,金兰殊有些急了,看程锦也是束手无策的,便更加生气:“这个根本看不出来的!你就拿这一匹做吧!”说着,金兰殊拿起了一匹看起来比较好看的绸缎,丢到了程锦面前,语气是毋庸置疑的。

程锦的脸色煞白:“这……可是……”

“没有‘可是’!”金兰殊冷冷地说,“穷讲究。”

程锦咽了咽唾沫,难得地鼓起勇气,发表自己的想法:“我这不是穷讲究,我们一定要考虑啊!这件衣服最大的面积就是这个锦缎,要是底色不对,整件衣服出来都会不对的!”

“我看这个颜色没有不对!”金兰殊霸道地说,“你倒是看看日程、看看deadline!到底是你不对,还是我不对?要是你再不动手做衣服,‘旮旯’那天,是不是叫何玉容裸体上红毯啊?”

程锦被金兰殊的气势压过,只哆嗦着不说话。

宋风时连忙打圆场:“其实程锦也是求好心切而已。毕竟,这件礼服意义重大。”

“我不知道吗?”金兰殊说,“为了这件礼服已经花了多少钱了?现在连个纽扣都没见着!我们是做生意的!不用吃饭的吗?”

程锦把头垂得低低的。

宋风时见状,只得拉着金兰殊往外走。

金兰殊真的是一个魔鬼老板。

宋风时这边劝金兰殊给点耐心,那边又得回去安慰程锦被损坏了的脆弱心灵。

程锦作为打工仔,被老板训斥了也没办法,只得抖落抖落尘埃,拼凑起破碎的心灵,继续加班工作罢了。

宋风时唯恐金兰殊再口出恶言,刺激这个小男生脆弱的心灵,便拉着金兰殊翘班喝下午茶。

“我知道了,最近太忙了,没和你约会。”金兰殊说,“你心灵寂寞了是不是?”

宋风时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点了点头:“是的,金总。你说得对,金总。”说完这话,宋风时后知后觉:诶?我为什么用欧文的语气和金兰殊说话?

二人在一个甜品店坐下。这儿装以潢粉红粉蓝为主,提供的餐品都是热量丰富的甜食,是一个适合甜蜜约会的地点,也是点评软件上的高分“情侣约会下午茶”地点。

宋风时一边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一边想起刚刚自己发出的“金兰殊好像很好控制”的感悟。

他便偷看了金兰殊一眼。

金兰殊此刻还是和平常一样,脸庞在窗户透进的阳光中秀色夺人,瑰姿艳逸。眼神和举止间也流露出他特有的高傲和从容。

犹如骄傲的狮子。

怎么看都不像是“很好控制”的人啊……

可是,宋风时还是忍不住试探:“嗯,那个……要不然点个蓝莓重芝士蛋糕吧。”

他记得,金兰殊根本不喜欢吃任何蓝色的食物。

以前在留学的时候,金兰殊就一脸嫌弃地看着蓝莓派说:“食物上根本不应该存在蓝色。简直是反人类。”

果然,金兰殊听到宋风时的提议后眉头大皱:“什么芝士?”

“蓝莓重芝士。”宋风时指着菜单上的图片,那个芝士蛋糕上一层渐变色的蓝,完全戳中了金兰殊的雷点。

金兰殊拒绝的话正要开口,宋风时却说:“我想吃这个很久了,但是太腻了,一个人也吃不完……难得今天和你一起呢!”

金兰殊看了宋风时一眼,撇过头,仿佛就义一样咬紧了后槽牙:“嗯,好。”

“好?”宋风时呆了呆。

“好。”金兰殊重重地点头。

宋风时真的下巴都要吓掉了。

金兰殊脸色发青地说:“点吧。”在我后悔之前。

宋风时端详着金兰殊的脸色,轻易地解读出金兰殊满脸写着“拒绝”,但是嘴巴却不诚实:“可以一试的。”

宋风时心中既惊喜,又意外。

他……他是因为我的提议而愿意吃蓝莓吗?

这……

这……

宋风时的心疯狂地跳动着。

简直像是被告白了一样呢。

宋风时又低头下头,忽然感到羞赧,就像是真的被告白了一样。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上犹如恋爱一样喜悦,便惊讶地说:“你那么喜欢吃蓝莓重芝士么?”

宋风时这才抬起头,故作淡定地说:“也没有,其实想想,还是吃草莓奶油蛋糕吧。”

金兰殊立即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不用吃蓝莓了!

如果说蓝莓是金兰殊的敌人,那么草莓是金兰殊的恩人。

金兰殊非常喜欢吃草莓。

宋风时是知道这一点,才这样点菜的。

他一直留意着金兰殊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因此,做饭和点菜的时候都按着金兰殊的喜好来,唯恐惹怒这个“霸道总裁”。

这是他第一次尝试“触暴君逆鳞”,没想到,却是这个效果……

宋风时拿着银勺子勺了一块奶油蛋糕,吃进嘴里,却是甜到心里了。

作者有话说:关于印染布料的情节,完全是为剧情服务。非专业人士,纯粹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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