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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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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鹰”集团办公室是根据老刘的审美打造的,尽管现在办公室的主人是刘修斯,但一切都没有太大的变化。

刘修斯没有试图更改老子的装修风格。

因此,每次刘易斯踏进去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视觉遭到了蹂躏。

地面铺着黄龙玉色的全抛釉玻化砖。玻化砖是市面上亮度最高的地砖,因此,地面就像一面巨大的、金黄色的镜子,什么鞋底脚底都照得清清楚楚的。天花板的顶棚也是一样镶嵌着折射度很高的茶色镜子,配合着高亮度的灯光,整个室内的亮度如同芒果台偶像剧的打光——而装修色彩的对比度亦然。

刘易斯皱着眉,心想,为什么他的老父亲如此沉迷“豪华大气”的装修风格?

次次进来,刘易斯都想戴一副墨镜,不然呆久了眼睛会痛。

他的兄长——刘修斯先生,仿佛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很怡然地坐在了宽阔的镶嵌天然石材的办公桌背后,对刘易斯一笑:“来了?”

刘易斯微微一笑,点头坐下:“这次让我来,是有什么事?”

“嗯,这件事跟你说一声。”刘修斯说,“‘云想’将会进驻吴郡广场,就在之前‘星八颗’的位置上。”

刘易斯微微有些惊讶。

之前,周翊翊拿着中法交流文化节的商户入场券来跟刘易斯做交易,要求刘易斯帮他把铺位给“霓裳”。刘易斯说了一句“尽力而为”,算是答应了。当然,也没有把话说满,此刻说办不成,也无伤大雅,只是有些伤面子和交情而已。

周翊翊也说“有你一句‘尽力而为’,我就放一百万个心了”。这话虽然有些吹捧的意味,但其实也有几分真实。刘易斯也原本以为这不过就是他回家说一句话的事,万万想不到会突然被告知办不成了。

刘易斯沉吟一阵,便说:“我能问问是为什么吗?”

“当然。”刘修斯回答,“你还记得你们之前参加的吴郡丝绸展吗?”

刘易斯想了想,说:“记得,那是政府牵头刺激产业升级的活动,我们为了捧场,都参加了。”

修斯笑着说:“是的,你们为了捧场,参加了丝绸展,还意思意思地订了一批货。但是呢,金兰殊为了捧场,决定将吴郡本地定为他们品牌的指定供应商,还出力帮助兴建高品质的加工厂,并提供技术、创意援助,刺激产业升级、同时提供上千个工作岗位。你懂了么?”

这几天,金兰殊带着宋风时在吴郡奔走,就是为了这件事。金兰殊根本没想过去找吴郡广场的管理层解决问题。因为,他绝对不要向刘易斯低头。他要的是,刘家的人跟他低头。

不明就里的刘易斯大感意外:“这是真的吗?他自己的品牌都还没做好呢,还帮忙辅助这个产业?他应付得来吗?”

修斯将背脊靠在椅子上,说:“无论他应付不应付得来,和政府的单子都签了。现在,市长高兴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吴郡广场,他想要哪个铺位就哪个铺位,超长免租期。”

刘易斯实在没想到金兰殊会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一个铺位:“只是一个铺位而已……”

“和政府搞好关系,你以为只能获得一个铺位吗?”修斯看着刘易斯,仿佛在看一个孩子一样。

刘易斯却说:“吴郡这儿的厂家根本无法提供高质量的丝绸。他这样做,根本是得不偿失。”

修斯笑而不语,表情也仿佛是大人在看小孩子玩闹。

刘易斯心中是有些不甘心的,因为修斯总是用这样的目光看他,好像在嘲笑他的天真和幼稚一样。在刘易斯坚持要学艺术的时候,在刘易斯说要脱离家族产业的时候,在刘易斯说要创业做设计的时候……老刘都是暴跳如雷,痛斥刘易斯不长进、幼稚、爱幻想——这对于刘易斯而言倒是不痛不痒的。但是,修斯就是这样在一边,静静的用这样的眼神看他,仿佛在说“你是小孩子么”。但修斯其实又什么都没说。

刘易斯和修斯是同一种人,都不会将心里话坦坦白白地讲出来的。

修斯笑笑,从抽屉里拿出一封红包,递给刘易斯:“拿着吧。”

刘易斯感到奇怪,怎么忽然就发红包了?

刘易斯将红包打开,发现是中法交流会的商家入场券。

在离开“傲鹰”的办公楼之后,刘易斯在车上给周翊翊打了电话,语带遗憾地告诉他关于商铺的消息。

周翊翊大感吃惊:“商铺归了‘云想’?为什么?”

刘易斯含糊其辞地说:“我也不清楚。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是不沾手任何家族产业的事情的,他们也不会告诉我。”

周翊翊心中极度失望,甚至还有些愤怒,但表面上还是维持平静:“没关系,我知道你一定尽力了。中法交流文化节的入场券,我还是会寄给你的。”

“这个我也不好意思要。”刘易斯看着手中来自兄长的“红包”,微微叹气,“况且,我已经拿到了。”

周翊翊听着刘易斯的语气,似乎也有些不乐,便说:“没事、没事。听语气,你的情绪不高啊?要不,我们去S CLUB喝一杯?”

“现在吗?”刘易斯柔和笑道,“我还有事,改天吧。”

周翊翊只得罢了。他感觉到,刘易斯尽管和金兰殊不睦,但刘易斯对周翊翊也是保持着距离感的。他想拉拢刘易斯做朋友,恐怕不容易。不过没关系,只要刘易斯和金兰殊是敌人,那么他和刘易斯就朋友了。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呀。

金兰殊获得了铺位,也得到了吴郡政府的支持,接下来,他在这儿办厂做事应该都能拿到不少优惠和补贴。可是,他就是高兴不起来。

为什么呢?

当然因为他仍然在和宋风时生闷气呀。

金兰殊和宋风时坐在车站。看着生着闷气的金兰殊,宋风时不知如何是好——而更加手足无措的其实是在一旁的欧文。

欧文有时候都想问:“这他妈管我什么事啊?”

老板真的很昏庸。

欧文都是靠将工资条存在手机相册里,点上“?”,什么时候不顺气了,看看工资条才能对金兰殊重展笑颜。

欧文微笑着问金兰殊:“老板中午想吃什么呢?”

金兰殊冷笑:“我没什么主意,倒是你们宋总监主意最大。你问他想吃什么吧?”

——操你妈啊,宋风时不就在你对面么?

欧文干笑两声,转脸问宋风时:“小宋先生,想吃什么?”

宋风时其实也尴尬,笑笑说:“我哪有什么主意?不还是应该以金总为主么?”

欧文便又转过头,与金兰殊说:“小宋先生说要以您为主呢。”

“他还知道以我为主?”金兰殊冷哼一声。

欧文心想,按这样“传声筒”的玩法,到下午六点都没能决定好中午吃什么呢。

但是,欧文也饿了,没法子,欧文硬着头皮提议:“附近有家餐厅的西湖醋鱼,听说挺好的……”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那张棺材脸,又听着欧文这话,忽然觉得好笑,玩笑道:“别了吧,吃醋还吃不够?”

欧文听了,也觉得有点好笑,但死命憋着。

金兰殊发现自己被揶揄了,分外恼怒:“谁吃醋了?”

大感丢脸的金兰殊“唰”的站起身,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了。欧文反应最快,连忙站起来,跟着金兰殊跑了出去。欧文又说:“金总,别生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金兰殊停住了脚步,回身盯着欧文:“你追着我干什么?”

欧文一怔:“我……我……我当然是誓死追随老板呀,您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欧文这一番“表忠心”的宣言并没有感动到金兰殊,反而让金兰殊非常不满。

“你懂不懂做事?”金兰殊严肃地批评,“你追过来了,那不就留小宋一个人在那边了吗?你有没有脑子?”

“我……”欧文心想:操你妈。

欧文只得折回车站大厅去找宋风时了。

宋风时见欧文回来了,却不见金兰殊,便有些焦急:“金总呢?”

“金总……金总去吃醋鱼了。”欧文开玩笑地说。

宋风时无奈一笑:“都是我这张嘴呀!”

“没事,他自己去别处了,晚上会回酒店的。”欧文也不太担心金兰殊。

宋风时想了半天,又说:“其实,刚刚是不是应该由我追出去呢?”

欧文心想:你才想到呀?这个脑子,怎么泡到金兰殊的,真是个未解之谜。

宋风时也挺烦恼的。

他也是无处倾诉了,就跟宋媚钗说起来:“金兰殊好像在生我的气。”

宋媚钗回复:“你的‘大小姐’又怎么了?”

“别开玩笑。”宋风时也是没办法了。自从宋媚钗知道了金兰殊是宋风时的“女友”后,就常常开这样的玩笑,并乐此不疲。

“不是开玩笑呀。”宋媚钗说,“既然只是生闷气、闹别扭,那就不是什么大事,你哄哄他不就得了呗。”

宋风时也是犯难了:“怎么哄?”

“不是吧,大风哥,哄女孩子你也不会吗?”

“金兰殊又不是女孩子。”

“是吗?”宋媚钗说,“我觉得没差。”

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了。

说起来,虽然他没和女孩子恋爱过,但他却有不少女性朋友以及客户,有道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宋风时也算是个“妇女之友”,对于哄女孩子的伎俩还是略知一二的。

“这真的有用吗?”金兰殊看起来还蛮酷的,真的会吃这样的招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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