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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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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含笑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有些吃惊,但还是习惯性地对人露出微笑:“嗨,怎么是你呀?”

刘易斯笑着说道:“还真是巧呢。”

刘易斯说着,又抬头看了看那大幅的海报,说:“这是宝梵琉的新广告?”

“嗯,是的。”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好像上苑春从不打广告?”

“是的。”刘易斯开玩笑地说,“省钱呀。”

宋风时也笑了,说:“这话说的……是你们东西好,‘酒香不怕巷子深’,不必费劲儿吆喝。”

“那可不敢,宣传肯定是要有的。”刘易斯朝宋风时温和一笑,“好比今天,就有宣传活动。您能赏个面、捧个场吗?”

“那么巧?”宋风时顿了顿,又开玩笑说,“可不会又叫我花钱买东西了吧?实话说,上次那70欧买的筷子,我都没舍得用呢。”

“那就不对了,再好的东西都是给人用的。不然那钱才叫白花了呢。”刘易斯一边笑着,一边领宋风时往商场中央走去。

这是上苑春难得的一个比较具有开放性的活动。现场还有媒体朋友。

他们上苑春从不打“广告”,但不代表不宣传。比如这次的活动,明天就会见诸各大报章、媒体。

宋风时跟在刘易斯的背后,盯着他的背脊看,便发现刘易斯今天穿的衣服很轻薄,贴着身体、随风而动,隐约能勾勒出腰肌的线条。这布料不但质感特殊,颜色也有些奇异,是一种不均匀的深褐色。以宋风时当导购多年的经验而言,这样的衣服挂在架子上肯定不好看,像一张烂纸,但是穿在刘易斯身上就格外风流蕴藉了。

刘易斯转过身,见宋风时盯着自己的衣服看,便解释说:“这是竹纤维做的衣服,属于我们的‘竹衣’系列。”

“哦,那真是很厉害!既古典,又创意,还环保。”宋风时不觉点头,只是觉得这样的衣服不好卖吧,太难穿得好看了。

“其实这衣服也不好穿,是吧?”刘易斯笑笑,仿佛看出了宋风时的真实想法,“就是为了符合今天活动的主题,我才穿的。”

宋风时顺着刘易斯的指示,抬眼一看,见商场中央搭起了一个一层楼高的竹棚子。

看来,这次上苑春活动的主题的竹制品啊。

他们进了棚子,便看到一个小舞台,也是竹子搭建的。舞台中央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工艺人在做手工。他用粗糙的手掌捧住一白如凝脂的瓷器,并用细丝一样的竹篾将瓷器包裹。

四周是木架上都摆放着秀丽的手工制品,都是被竹丝缠着白色瓷器,看来都是出自这位匠人之手。

木架下放着一捆竹丝,刘易斯取出一根竹丝,让宋风时碰触。宋风时伸手摸了摸那根竹丝,便立即脸露惊异之色:“好柔软、好滑溜,简直不像是竹子。”

“是的,一百斤的竹子才能取出八两这种质感的竹丝。”刘易斯微笑着介绍说,“光是这竹丝,就比瓷器要贵呢。”

宋风时有些吃惊。

“但其实再贵的东西摆在那儿看都没什么意思,还是要用得起来才好。”刘易斯说出了自己的生活哲学,便将展品拿起来——那是一个裹着竹丝的素色茶杯。他往里头注满热水,递给了宋风时。宋风时见里头有热水的,便小心接过,没想到杯子拿在手里却一点都不烫。

刘易斯便道:“因为这些竹丝的缘故,瓷器拿在手里既不会太烫、也不会太冰凉,算是弥补了瓷器的缺点了。”

“这就是……”宋风时抬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竹丝扣瓷”。

宋风时见场内的产品均无标价,但听着他们这一顿介绍,就觉得自己根本买不起,又暗道:不就是要倒茶不烫么?我用马克杯还不行么?

刘易斯笑道:“你喝一口茶,看看会不会竹子清香?”

宋风时带着疑惑拿竹丝扣瓷小杯子喝了一口:“嗯……是有点。”其实根本尝不出什么竹子清香呢,但为了对方的面子,还是说有吧!

没想到,刘易斯却哧的笑了:“竹子缠在外面的,怎么可能让茶有竹子香气?”

宋风时脸有些热了:“我……这……这不是你问的么?”

刘易斯笑着拍拍宋风时肩膀,说:“是的,谢谢你赏脸。这个杯子就送你了。”

宋风时一惊:“这可不好吧?太贵重的礼物……”

“不贵重的,很普通。”刘易斯回答,“这些展品本来就不会拿去卖的,堆在仓库里也没着落。”

“可是……”宋风时还是觉得受之有愧。

刘易斯又说:“况且,你都喝过了,还不要它,是不是有点没礼貌。”

“啊?”不是你让我喝的吗?

总之,宋风时到达了一个虽然“受之有愧”却又“却之不恭”的窘迫状况,最后只得收下了。

刘易斯又说:“你实在过意不去,就请我喝个下午茶吧。”

宋风时就带着刘易斯去了商场空中花园餐厅喝英式下午茶了。

回头一想,宋风时觉得自己好像都是被刘易斯牵着鼻子走了。

但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宋风时本人就是比较规矩、听话的性格。

而刘易斯看起来特别温文尔雅,骨子里大概和金兰殊也是相类的,有那种要别人按他想的做的掌控欲。

但凡是做到一个大公司总裁的人,肯定都是有掌控欲的人。

只是看他是如何表现的。

刘易斯和宋风时边吃下午茶,边闲聊。便又聊起了今天挂起的那幅宝梵琉的新海报来。刘易斯又问道:“你觉得宝梵琉的新路线怎么样?”

宋风时没好意思告诉刘易斯自己是“宝梵琉”的员工,更不好意思跟刘易斯说那个新广告词是自己的作品,只得说:“我哪懂啊?不过,我倒是很想听听您的意见呢。”

刘易斯想了想,便道:“我记得大约是我十岁的时候……又或者是十二岁的时候,记不清了。但那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吧,一个很重要的宴会……具体是什么宴会,我又记不得了。只是我的母亲赴宴的时候穿了一条裙子,获得了许多称赞,那条裙子是宝梵琉的。从此,我母亲就成了宝梵琉的忠实客户。衣柜里堆满了宝梵琉的衣服,晚饭散步也常去宝梵琉的店里,没事随便买点什么。”

宋风时听到这个故事,第一反应居然是:哇,那你妈很有钱啊。

不过,仔细看刘易斯那种对待奢侈品、对待钱财的态度,也大抵能推测出,刘易斯是个从来没缺过钱的人。

这种人总有一种自在的优容,与其他人一眼就能区别开。

不过嘛,尽管宋风时抓住的中心信息是“刘易斯妈妈很有钱”,但刘易斯根本不是要表达这个意思。他只是很平淡地继续描述,好像宝梵琉就是个超市一样,吃完饭散步去买点什么好正常的。

刘易斯继续说道:“当时宝梵琉是很坚持传统的风格的,那条裙子我还记得是法式刺绣。”

“嗯?法式刺绣?”宋风时作为宝梵琉的导购,也有些恍惚,“那真的是很久之前的作品了吧?”

高档的法式刺绣成本很高。他记得宝梵琉有一段时间疯狂沉迷法式刺绣,整条裙子上绣个花园、绣个星座、绣个海洋什么的,不在话下,立体刺绣,又有金银又有珠宝,裙子重得要死还死贵死贵的。后来这种就卖不动了,因此,除了高定礼服之外,所有裙子都只做丝线的刺绣,不搞那些又贵又没市场的点缀了。

偏偏,刘易斯的妈妈就是喜欢这种“又贵又没市场”的东西。

“嗯,现在宝梵琉甚至做跑鞋了。宝石也很少了,改成了亮片。原本该是用钻石的,却改了用施华洛世奇水晶……”刘易斯笑笑,“我妈很失望。”

宋风时听到了刘易斯语气中的意思,他在借用“我妈”来批评宝梵琉现在的改变吧。

但是,这样的改变尽管让刘易斯或者是他妈妈这样的“贵族”失望,却真正的收获了更大的“平民”市场。

宋风时忽然感到不快,便说:“可是,宝梵琉之前快要死掉了,现在却‘起死回生’。”

刘易斯便点头,说:“当然了。他这样做不但降低成本,还能够搞‘年轻化’。年轻化其实是对市场的妥协,只是,我觉得可能有很多人更欣赏保持自己风格宝梵琉。”

宋风时便又说:“可是做生意还是要挣钱的,不是吗?”

“那当然。”刘易斯依旧微笑点头,“看你是觉得自己在做生意,还是搞艺术吧。”

宋风时便问道:“那你觉得‘上苑春’是生意呢,还是艺术呢?”

刘易斯回答:“说起来你别笑我。”

宋风时疑惑地看着刘易斯。

刘易斯坦然一笑,说:“那是我的梦想。”

宋风时怔住了。

梦想这个词语嘛,真的很容易惹人嘲笑呢。

尤其是这个年纪的男人。

“有点幼稚,”刘易斯仿佛有些害羞,“是不是?”

宋风时惊讶地看到刘易斯这成熟的男人偶尔流露的羞涩:“不……不会,这很浪漫。”

“是的。”刘易斯重新自信起来,那点轻鸿一瞥的害羞也褪去了,“我是有二分之一法国血统的人,浪漫是写在我的基因里的,不信你可以继续了解我试试。”

宋风时不愿意这么做,所以他微微一笑,看了看腕表,带着歉意说:“说起来,我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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