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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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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殊是一个不太愿意透露自己真实想法的人。

不仅是在生活上,在工作上也是如此。

所以,尽管他铁了心要搞独立的营销策划,却没有立即设立相应的部门。

他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态度,好像在说,要是弄不好,这一块就继续外包吧。

同时,他也信奉竞争原则。

不然,他也不会在宝梵琉自上而下地推行“优胜劣汰”“末尾淘汰”的制度。

这个新做起来的“策划部”也是如此。

他让品牌部成立了策划小组,同时让市场部成立了营销小组,两个小组都被布置一样的工作任务。同时,两个小组名义上是分别隶属品牌部和市场部,事实上,两个组的主管均直接向金兰殊汇报工作。这个意图就很明显了,就是“优胜劣汰”。这个“考核期”过去了,两个小组只会存活一个。而活下来的那个主管就可以当总监了。

宋风时属于策划小组。

策划小组的主管叫贾克琳,三十五岁,海归女硕士,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年纪不大,资历挺高的。她在面试的时候对宋风时其实印象一般,后来她与品牌总监商议成员组成时,欧文又特别来“提点”,说宋风时和金兰殊是老同学,她心里就有些拿不准了。

“如果金总和宋风时是关系很好的老朋友,那为什么宋风时会在基层当那么多年业务?”贾克琳没想明白,“嗯,可能是因为金总之前一直在吕氏?那为什么宋风时不去吕氏投靠金总?”

带着这些疑问,贾克琳在单独给宋风时交待工作的时候问道:“说起来,我好像留意到你的简历……”

“嗯?”宋风时认真地看着新上司。

贾克琳说:“你好像和金总是同一个学校、同一届毕业的?”

宋风时的脸色稍微有些变化,但仍保持微笑:“是啊,是同一届的。”

“哦?那真棒啊!”贾克琳笑道,“你们老同学还会联系吗?”

宋风时有些尴尬,答道:“偶尔吧,偶尔吧,很少。您也知道,金总是个总啊。”

贾克琳感受到宋风时回避的态度,便没有多问了。

晨会上,贾克琳也公布了他们小组成立以来的第一个任务:“为了配合新一季产品的发布,我们需要策划出一条新的广告词。金总和我们开过会了,明确了几项要求……这些是材料的影印本,你们可以看看……我简化了一下,领会了基本精神,掌握了几个基本要点,第一,必须能够体现品牌的转型。以往的宝梵琉给人一种比较成熟的形象,和品牌‘年轻化’的新路线不符合。所以,第二,就是要迎合年轻群体的受众,必须要让年轻的消费者产生购物的欲望。这是基本主题。等于说,要包含‘蜕变’和‘年轻’两大核心信息。第三,广告语要简洁,字数必须限制在12个字之内,按金总的意思,最好是10个字之内。”

一个叫艾斯的新人举起手:“为什么要限制字数呢?”

贾克琳没好气地说:“因为这是总裁的要求!”

另一个叫爱丽的老员工便轻蔑一笑,说:“所以说不是科班出身的就是差了点。稍微学过相关专业的都应该知道,如果广告词的字数超过12个字,受众对它的记忆力会降低50%。”

艾斯说:“按你说,长的广告词就不行了?”

爱丽看不起艾斯,便说:“差不多吧,你能想到什么经典广告词是很长的吗?”

“怎么没有!”艾斯不服气地回嘴,“今年过节不收礼呀,收礼只收……”

爱丽的脸顿时涨成了绛紫色,吗呀,还真有!

“好了!”贾克琳没好气地制止了下属的斗嘴,“好好干活!周五前开会,你们每人交一套方案!”

小组的成员便开始挠破脑袋地想了。

这个任务说重吧,好像也不重,就想一句广告词而已。

要说轻吧,却也不轻松,要想一句符合品牌价值、体现“转型”和“年轻”的核心信息,12个字之内。

而且,这个广告词也不是写了就行的,还得写长长的“设计思路”,等于12个字的广告词之外,还得诌出一篇小论文,来论证这条广告词是怎么好、怎么合适、怎么有创意,怎么又“转型”又“年轻”又“宝梵琉”了……

大家对着电脑搜索枯肠,慢慢敲出来的字,又慢慢删掉。

“好难啊……”

小组内哀鸿遍地。

其实,贾克琳也是头发都掉了。

她害怕想不出方案,更害怕竞争的小组想出了方案。

然而,灵感这种事情吧,死坐在电脑前也是没用的。

宋风时虽然想不出什么厉害的方案,但还是在下班的钟数打卡,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艾斯看着宋风时收东西,便小声问道:“你想好方案了没?”

“没有啊。”宋风时回答,“但是在这儿枯坐加班也想不出来吧?”

爱丽在一边冷笑,暗道:“交不出活儿是一回事,但态度总得有吧?起码做个样子给老板看嘛。”

当然,作为“老油条”的她也不打算提醒同事这个“枯坐加班装认真,老板看着比较顺心”的道理。宋风时何尝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法则呢?

可是他真的懒得管,提起包就走了。

艾斯看着宋风时走得那么潇洒,便也收拾东西离开。

爱丽见二人走了,也默默不语,继续坚守岗位。直到贾克琳也离开办公室,她才敢打卡下班。

宋风时当然知道刚入职是应该装装样子,准点打卡下班可能会惹到一些老板。

可是他都不想管了。

他约了金兰殊。

他在马路边站着,像个是个等待被认领的小孩子一样,东张西望,还有些茫然。

“小宋。”背后忽然响起了沉稳的声音。

宋风时吓了一跳,回过头来,才终于看见了金兰殊:“啊!吓死人!”

金兰殊如同一个没有脚的人一样,出现得没有声响的。

金兰殊说:“我们到底吃什么?”

“我知道了,你推掉了高级的晚宴,是吗?”宋风时没好气地说。事实上,宋风时一点没在意这件事。他想,能邀请金兰殊的晚宴,哪能不高级呢?但肯定不是什么重要的宴会。要是重要的宴会,金兰殊才不会为自己推掉呢。

“没什么好吃的,我也没钱请你去高级的地方。”宋风时说,“请您老别介意。”

金兰殊说:“好的,但是难吃的话,我还是会老实说的。”

还是这种“好的,但是”句型吗?这原本是宋风时想教金兰殊好好说话才提醒的,没想到这么委婉的句型被金兰殊运用得那么欠揍。

宋风时说:“这点你应该可以放心。不会难吃的。”

金兰殊却道:“我的口味可是很挑剔的。”

“其实你也吃过,也评价过说还行。”宋风时像是要卖关子一样,神秘一笑。

这个关子确实勾起了金兰殊的好奇心:“哦?我还吃过?评价过?”

宋风时点头:“是的,我请你吃我做的饭。”

“嗯?”金兰殊的眉稍微抬了一下,确实是惊讶了。

宋风时已经准备好接受金兰殊的刻薄言语了。而金兰殊却微微一笑,说:“好呀。”

这反应确实让宋风时有点意外。

他还以为金兰殊会一如既往地刻薄,说什么“太寒酸了吧”“真的很不高级”之类的话呢。

“去哪儿吃?”金兰殊看起来似乎很感兴趣。

宋风时没想到金兰殊居然真的喜欢吃自己做的菜。

太意外了。

还以为当年金兰殊只是因为没钱才蹭吃的,原来是的喜欢这个口味啊?

宋风时不觉有些窃喜,便笑笑,说:“去我家啊。”

“好。”金兰殊似乎兴致很高,眉眼带笑的,看起来如桃花一样艳丽,都要晃了宋风时的眼了。

金兰殊又对宋风时说:“就去你家。今晚,我就不走了。”

宋风时就被金兰殊这桃花似的笑容熏了脸,两颊都有些染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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