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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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杀人,还是干人,宋风时都办不来。

斯文人,呜呼哀哉。

所以,宋风时从心底被金兰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厌的性格所吸引着。

当然,一开始还是被金兰殊的长相吸引的。

要是金兰殊不长这个样子……

真难想象。

这傲慢,在丑人的脸上就是肥猪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脸上,则成了珍珠上的光泽。

当年。

“我记得导师也给你提供了这个实习机会吧?”金兰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你们实习不是没工资吗?”宋风时问道,“更何况,很可能还要倒贴钱充门面。我就不充这个门面了。”

“充门面”这三个字真正戳中了金兰殊的痛处。

这使金兰殊的回答充满攻击性:“是吗?但是你这样一个高材生,跑去门店做导购?”

宋风时好像听不出金兰殊语气里的意味,依旧四平八稳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这个学历、又有导师的关照,我还找不着环境那么好、薪水那么高的实习机会呢。”

奢品店的导购们,倒是不乏高学历的人。

当然,长得好看是重要的,说话好听更要紧。

宋风时不想与金兰殊据理力争,也不想辩解说自己的工作相当体面,他只是指着宋风时挂在门边的衬衫,说:“你那个订制衬衫,领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兰殊的吸引力立即被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无暇顾及刚刚的话题,快步走到了衬衫面前,仔细打量,拨了一下纽扣,发现果然松了,几乎要脱落下来。

金兰殊本来家境其实不错,性格又那样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脱了,他必然是选择买件新的。

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一件花了他两个个月生活费的衬衫。

人生,有几多个两个月啊!

宋风时抄着手站在衬衫旁边,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讽的笑容,故意用平稳的语调说:“你金少爷该不会不懂的钉扣子吧?”

金兰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性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噗。”金兰殊也笑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从刚刚的“针锋相对”,莫名变得融洽起来。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俩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却从未踏入过对方的房门半步。

这更多的是金兰殊拒人千里的态度所导致的。

金兰殊走入了宋风时的房间,发现宋风时房间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却在细微处有些不同,大概来自两人的不同生活习惯。宋风时的房间里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这让金兰殊感到讶异:“你买那么多?”

“不是,我帮国内的人代购。”宋风时回答。

金兰殊不觉皱眉,说:“你为什么将那么多时间花在挣小钱上面呢?你能够做得更好。”

宋风时在床边坐下,低下头来,不看金兰殊,仿佛是在认真地打量衬衫的缝线一样,低语道:“我又花不起钱去夔龙实习……能怎么办呢?留学的钱,我答应了我爸要还他的。要不多挣一点,怎么还?”

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

金兰殊一脸的理所当然,满脸都是讨人厌的那种倨傲。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乱跳了,手心都是汗,舌尖都麻了。

金兰殊要嘲笑我了?

宋风时想起那些给金兰殊羞辱的求爱者,胸腔腾起一股尖锐的冷意。

他条件反射地运用起了自我保护的话术:“是的,我挺喜欢你的,作为朋友。但是,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呢?”

“作为朋友”这几个字,一瞬间似指甲刮玻璃那么尖锐,让金兰殊脑子都疼了。

“朋友?”金兰殊提高了声音,仿佛不敢相信,“你对朋友这么好的吗?”

“是啊。”宋风时理直气壮,“你对朋友很差吗?”

金兰殊仔细一想,他对朋友真的很差,宋风时对朋友真的很好。

金兰殊咀嚼了一下口里的水煮牛肉,仿佛咬破了许多花椒了,不仅仅是舌头,他整个口腔都在发麻,感觉不到别的了。

我……天之骄子,金兰殊……自作多情了?

意识到这个可能性之后,金兰殊第一时间放下筷子,匆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打开了抽屉,从里头取出了一个绑着缎带的盒子。盒子底部铺满花泥,但是打开盒子是看不见的。因为这些泥都被茂密的插花所覆盖了——他最讨厌红玫瑰、满天星、香水百合的配套。似乎很多品味欠佳的男人都会在花店选择这个老土得很的搭配,然后拿去给情人。

这真的是对爱情和品味的亵渎。

这个盒花是他自己做的。

红得浓重的奥斯丁玫瑰被淡蓝色的绣球花簇拥着,明艳而不失高雅。

然而,这在金兰殊眼中忽然变得面目可憎。

他拆掉了这一切,将红玫瑰、蓝绣球的花苞一下、一下、仿佛上刑般的揪掉,一股脑地、残酷地冲进马桶。

堵了。

马桶堵了。

马桶被鲜花堵了。

大晚上的,天之骄子、高贵冷艳、貌若神男的金兰殊挽起袖子用搋子通被鲜花花蕾堵了的马桶。

卫浴间也仿佛瞬间变得浪漫满屋了呢。

作者有话说:盒花的样子大概长这样https://fx.weico.net/share/56622302.html?weibo_id=4336398637640190 如果链接复制不了,可以去我微博主页@端庄的木三观,搜关键字“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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